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通知
(桂政发[2004]2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近年来,在各级人民政府的大力推动和扶持下,我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在促进农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我区农业产业化经营起步晚、规模小,还很不适应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及国内外农业竞争的需要,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为此,特就加快推进我区农业产业化进程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目标
从2004年起,中国一东盟博览会永久落户南宁,这既为加强我区与东盟各国的农业合作创造了良好条件,但随着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启动后将取消以农产品为主的6000项产品关税,我区农业发展也面临着十分严峻的挑战。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提高农业组织化、规模化、市场化程度,是发挥区域优势,应对国内外农业竞争挑战的必然选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精神,大力抓好特色农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要不断完善“公司+农户”等组织形式,加强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建设,增强农民进入市场参与竞争的能力,促进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今后5年,全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目标是:农产品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得到快速发展,全区基地产品销售收入占农产品销售总收入的60%以上,带动一半以上农户进入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域;自治区重点培育100家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培育发展1000家农业企业成为区域性产业化骨干企业;培育发展10个自治区级农产品行业协会,500家上规模、上档次、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治区重点龙头企业和区域性骨干龙头企业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优质农产品市场占有率明显提高,农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二、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体系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体现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上连市场、下联农户,既是市场竞争中最活跃的因素,又是当前维系城乡发展、区域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力量。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就是要把农产品加工、销售与农户家庭经营联结在一起,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村公共服务联结起来,提高农村城镇化、工业化程度,提高农业的组织化、规模化、市场化程度,从而实现城乡的协调发展,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性障碍。
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是指实行产供销一体化经营的农业企业、农产品市场、农产品行业协会、农业合作社、各类农业中介组织等。当前,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体系的工作重点是: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通知》(桂政发[2002]14号)和《广西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2003-2007年)》确定的总体思想,细化方案,落实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