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省房地产和其他重要商品价格的管理工作;组织重要农产品的成本调查和分析;调整、制定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重要商品的价格;处理和协调价格争议。
(二十一)收费管理处
负责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的管理工作;组织服的成本调查和分析;制定、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服务价格;协调和处理收费争议。
(二十二)上市工作处(江西省股份制改革和股票发行联审小组办公室)
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积极培植上市资源;研究证券、期货市场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建议;指导股份制改革,承担江西省股份制改革和股票发行联审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三)对外经济联络处(驻北京办事处)
负责本委在北京重大活动的组织、联络、协调,促进与部委间交流和沟通;了解国家宏观信息,掌握政策变化,分析判断国家的政策取向,为我省宏观经济科学决策提供参考;衔接项目计划,跟踪我省重大项目申报落实;组织项目推介,发展与国(境)内外投融资机构的业务联系,为我省引进资金、项目和技术服务。
(二十四)人事教育处
负责委机关和委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机关日常外事等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江西省重点工程办公室的人事、劳资工作;负责本系统人员的培训。
江西省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监督检查国家和省出资的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委机关及委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老干部处。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为省纪委(监察厅)的派驻机构。
四、人员编制
省发改委机关行政编制126名,纪检监察编制3名,专项编制3名,为老干部服务单列编制6名,核定省第三产业发展办公室、省稀土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事业编制共计14名(其中,省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5名)。
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6名,纪检组长1名;正处职数32名,副处职数24名。处级稽察特派员3名。
五、其他事项
(一)保留江西省物价局牌子。
(二)成立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为省发改委下属相当于处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3名(其中,正处1名、副处3名)。该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委机关后勤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