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产业政策处(江西省第三产业发展办公室)
研究分析产业发展情况,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和协调专项产业政策的制定;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提出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指导目录;研究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
(八)利用外资处
研究分析全省利用国外、境外、省外资金和国外贷款及对境外投资的情况,提出发展战略、规划、总量、投向和相关政策;商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安排重大外商投资、国外贷款及对境外投资项目。
(九)地区经济处(江西省以工代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协调地区经济发展;组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解决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全省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编制“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
(十)农村经济处(江西省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
研究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安排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重大投资项目;承担省农业区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工业处(江西省稀土领导小组办公室)
分析全省工业发展情况,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拟订主要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安排工业重大基本建设项目;与省经贸委共同报批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负责工业园区的总体发展规划等有关工作;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承办全省稀土行业发展的有关工作。
(十二)能源处
研究全省能源开发、发展和利用情况,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能源发展规划、能源行业规划和行业经济技术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安排能源投资项目;提出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
(十三)交通运输处
研究全省交通运输发展状况,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交通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提出综合交通体系发展专项规划;研究提出全省交通战备发展规划和计划;安排交通投资项目;拟订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对交通运输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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