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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九)负责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做好企业稳定工作。
  (十)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的规划、计划,指导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电力、煤炭、石油等能源的管理;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村电气化工作;负责全省煤炭等能源产品的综合平衡。
 (十二)组织推动全省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制定企业技术创新、产业技术进步、新技术扩散和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的规划、政策、措施,提出相关项目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十三)研究提出企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规章和政策,负责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工作。
 (十四)负责协调综合交通、外贸货运和信息产业的有关工作;负责重点物资的运输保障;负责全省工业园区的认定考核。
 (十五)管理江西省中小企业局(江西省乡镇企业局)、江西省经贸委综合行业管理办公室。
 (十六)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经贸委设14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制度;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息信访、机要保密和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全委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委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组织综合性经济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对经济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本委的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指导企业法制建设。
 (三)综合处
 综合分析、预测近期国民经济运行和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经济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的政策性问题和资金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建议;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分析近期产业发展情况;组织、协调委内综合性调研活动,组织委内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
 (四)经济运行处
 监测分析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负责经济日常运行的调节;建立经济运行监测网络,组织经济运行动态的分析、调查研究和信息发布;跟踪了解宏观调控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和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对全省企业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全省工业的考评奖励工作;负责全省工业园区的动态分析和考核;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提出动用国家储备物资的建议;组织协调军工科研生产和军转民的有关问题。
 (五)技术改造投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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