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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4年夏季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应急措施。
  采取上述预控措施后,若短时期内仍存在电力缺口,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以下措施:
  1.安排部分企业避峰用电。北京电力公司负责与用户签订协议,并按协议规定提前1天通知用户避峰用电。
  2.采用负控技术,限制企业次要用电负荷。北京电力公司负责与用户签订协议,并按协议规定提前2小时通知用户启动无线电负控装置,限制部分企业的次要用电负荷。
  3.对局部超过负荷的地区,除重点工程项目外,暂停施工工地供电。北京电力公司要提前1天通知施工工地暂停供电,由市建委、各区县政府监督执行。
  4.调整空调运行方式,降低制冷负荷。在负荷的极端高峰期,将宾馆、饭店、商场及写字楼集中空调的温度设定在26摄氏度以上。市商务局、市旅游局要在北京电力公司通报当天及时通知本系统单位做好准备,北京电力公司应提前2小时通知用户。
  5.改变路灯开启方式,减少晚间高峰用电。在保证必要照度的情况下,北京电力公司负责对北京地区内具备条件的路灯(长安街沿线除外)执行保主路停辅路、双排停一排的运行方式。
  (三)紧急措施。
  上述措施全部实施后,如仍存在超出供电能力的不可控负荷或发电机组、外送电力出现重大故障,为保证电网整体安全,由北京电力公司按照批准的拉路序位对局部地区拉路限电,同时准备启动本市重特大电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配合,共同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
  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各项措施,发挥表率作用,加强本单位的节电工作;同时,按照职责权限,对本系统单位落实电力度夏措施提出明确工作要求并监督执行。
  (二)加强监督检查。
  各区县政府要组成联合督查小组,由北京电力公司工作人员及区县电力办公室、节能监测中心有关人员组成。督查小组负责对本区县执行电力迎峰度夏工作措施进行动态检查,对执行不力的,要予以公布。结合各区县检查工作,市节能监测中心可对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开展节能监测检查。
  (三)广泛开展宣传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要配合市宣传部门做好用电迎峰度夏工作措施的宣传工作,向社会各界积极宣传节约用电知识、空调节电运行技术和应对突然停电的方法,消除市民不必要的恐慌情绪。市教委负责安排好中、小学生暑假前最后一堂课,进行节电、节水知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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