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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四)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短信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
  1.互联网宣传活动安排:一是在市公安交警支队对外信息网上全文刊登《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有关专家学者的文章,并在网上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知识竞赛活动。二是请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市委宣传部配合,协调“市政府在线”、“深圳新闻网”及“深圳之窗”等网站,在首页明显位置设置专栏,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全方位宣传。
  2.手机短信宣传活动安排:请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联系深圳移动和联通公司,向移动和联通深圳用户的手机中发送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短信。
  (五)请市公安交警支队于集中宣传期内,安排一天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与道路交通专项整治相结合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六)印制发放各种宣传资料。
  请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印制、派发及在各类宣传栏内张贴以下宣传资料: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内容的宣传单张共200万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单行本共20万本;《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挂图共3000套。
  五、市交通局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安排
  (一)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请市交通局负责,于6月13日,配合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开展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在全市各汽车客运场站、公交场站及有关路段举办安全知识现场咨询活动,通过安全知识图片展览、安全知识咨询、安全知识有奖竞答、发放安全宣传资料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向广大市民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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