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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三、时间安排
  本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重点是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及与其相配套的法规和安全知识,6月10日至9月底为集中宣传期。
  四、市公安交警支队《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安排
  (一)深入交通安全村(社区)、学校、工厂、企业、车属单位开展普法教育宣传。
  由市公安交警支队(各交警大队)组织抽调专门的宣传人员,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到辖区内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社区(村)等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请市贸工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人民政府予以配合。力争在集中宣传期内,将《道路交通安全法》普及到辖区内各单位员工、社区(村)居民。具体要求如下:
  1.深入交通安全村(社区)进行宣传。
  一是把“交通安全村(社区)”作为重点宣传教育点,组织开展三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法》普法宣传活动。
  二是在“交通安全村(社区)”内营造宣传氛围,在村(社区)内道路两侧悬挂交通安全标语、警句等宣传横幅,在固定宣传栏内要张贴《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单张和海报。
  三是组织辖区村民和社区居民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切实提高法律意识,力争使《道路交通安全法》家喻户晓。
  2.深入工厂、企业、车属单位进行宣传教育。
  一是请市公安交警支队牵头,市贸工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配合,以交警中队为单位,组织安排民警深入到辖区各主要车属单位及外来人员较多的工厂、企业宣讲《道路交通安全法》,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举行交通事故图片展览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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