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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坚持预防为主,实施综合治理
  (一)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实施有效干预措施。
  宣传教育是艾滋病预防控制的首要环节。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农村牧区,坚持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重点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卫生部、中宣部等九部委印发的《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原则》和《全国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方案》的要求,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开展预防艾滋病科普知识宣传教育,使公众了解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掌握预防知识和办法,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消除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歧视。宣传工作应实事求是,杜绝虚假宣传和新闻炒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各新闻媒体宣传单位要把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列为宣传的重点,制订具体的宣传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要设立专门栏目,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并定期播放或刊登有关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的公益广告。各级政府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农牧部门要充分利用“三下乡”等形式,积极配合卫生等部门编写、印发适合农村牧区的宣传材料,做到疫情比较严重的地区乡乡有音像宣传品,村村有宣传挂图,户户有宣传手册;支持乡(镇)和疫情比较严重地区的村建立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栏。
  教育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纳入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教学计划,落实教学课时。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要深入持久地开展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要把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纳入对旅客宣传的内容。疫情比较严重地区的候车室要设置宣传专栏和宣传牌,摆放宣传教育材料;有影视广播播放条件的旅客集中场所,要适时播放有关防治知识。
  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管理,要求娱乐服务场所公开张贴和摆放艾滋病防治宣传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采用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向就诊患,者、服务对象宣传艾滋病防治和安全套使用知识。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要采取适宜的形式宣传推广预防措施和方法,并积极组织开展公益广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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