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诱发大量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扰乱了道路运输市场,对公路基础设施造成严重损坏。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任务艰巨,既要达到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公正、公平和持续健康发展的市场经济秩序目的,同时,也要切实保护好广大,运输业主、货主和驾驶人员的合法权益,要树立服务意识,做到社会理解、群众满意、多方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全省一盘棋的思想,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坚持既积极又稳妥的方针,共同研究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成效。
2、制订紧急预案,建立应急机制,确保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交通部门要制订紧急预案,提前组织、储备一定的车辆运力,以备紧急状态下的道路运输,避免因集中治超可能引起的运力紧张。对车流量较大,易形成严重堵塞的路段,交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积极引导和分流车辆到其他检测点接受处理。交通、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要密切注意运输行情,提前采取措施,防止哄抬物价的情况发生;公安部门要在准备足够的警力预防群体性突发事件,在保持社会稳定的同时,配合交通部门严厉打击冲卡、辱骂、殴打执法人员等阻碍治理的行为。在集中治理期间,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反应迅速灵活,处置及时有力。
七、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
各地区、各部门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治理工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开展超限超载治理的根本目的是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促进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不能因为治理而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二是要处理好部门之间的关系。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涉及部门多,治理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共同做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贯彻和落实。三是要处理好与车主、货主的关系。治理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通过治理,创造良好的运输环境,使运价趋向合理,运输成本降低,让车主和货主能够获得合理的运输经济效益。四是要处理好执法与管理的关系。不能单纯以治代管或罚款了事,要规范收费行为,严禁在治理工作中违反规定乱收费。在集中治理期间,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组成督查组,赴各地、各检查站进行明查暗访,及时了解和处理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治理工作的督导,确保治理工作的稳步进行。
八、严格管理,规范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