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规范财政支付范围和方式,严格资金管理
1、根据水管单位不同类别和性质,采取不同的财政补助政策和拨款方式。纯公益性水管单位,在严格水管单位人员编制管理的基础上,其编制内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由同级财政负担。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中列支。工程更新改造费用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由计划主管部门在非经营性资金中安排。
事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其编制内承担公益性任务的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以及公益性部分的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等项支出,由同级财政根据该单位收支情况核定负担,更新改造费用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由计划部门在非经营性资金中安排。经营性部分的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由企业负担,更新改造费用在折旧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计划部门在非经营性资金中安排。事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管单位的经营性资产收益和其他投资收益要纳入单位的经费预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该类水管单位各种收益的变化情况,以便财政部门实行动态管理,并适时调整核定财政补贴额度。
企业性质的水管单位,其所管理的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修养护资金由水管单位自行筹集,财政不予补贴。企业性质的水管单位要加强资金积累,提高抗风险能力,确保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的足额到位,保证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数额,由财政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确定。
2、积极筹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为保障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各级政府要合理调整水利支出结构,积极筹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各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来源为:各级财政预算资金;水利建设基金的30%。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岁修资金实行分级筹措,分级负担。省级维修养护岁修资金主要用于省属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州(地、市)级维修养护岁修资金主要用于州(地、市)属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县级维修养护岁修资金主要用于县属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
3、改革财政拨款方式。在严格水管单位人员编制和科学制定维修养护定额标准的基础上,积极有序地对财政拨款方式加以改革,逐步将现行的对水管单位补助形式转变为按部门预算拨付水管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内,根据水利工程状况拨付维修养护资金。
4、严格资金管理。所有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均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经营性水管单位和准公益性水管单位所属企业必须按财政部颁发的《水管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提取工程折旧。工程折旧资金、维修养护经费、更新改造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经费的落实情况、水管单位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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