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把《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贯彻实施《纲要》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工作,要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市政府法制办要抓紧会同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经委、财政局、编委办等部门编制贯彻落实《纲要》的总体规划、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起草实施《纲要》细则,确定不同阶段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工作落实;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具体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纲要》的实施意见、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编制贯彻落实《纲要》的总体规划、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确定不同阶段的目标和重点,加大力度,积极推进,确保《纲要》的全面实施。
四、加强对贯彻执行《纲要》的监督检查
加强监督检查是全面、正确实施《纲要》的重要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实施《纲要》的监督检查机制,市和区、县(市)政府法制部门以及政府各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要按照《纲要》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要求,具体组织、承担《纲要》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要把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缓解社会矛盾的机制等作为检查重点,发现问题要及时责令整改;要将我市贯彻落实《纲要》实施细则逐年分解,纳入全市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管理。从2005年起,市政府将与市政府各部门签订依法行政责任状,严格评议考核,认真兑现奖惩。要采取执法大检查、联检联查、明查暗访和案卷评审等形式,对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措施等行为进行重点监督,全面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监督检查,取缔一切违法执法组织,杜绝临时工、合同工和法律业务素质较低的人员上岗执法,2005年将对全市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执法资格测试,对测试不合格的行政执法人员,收缴其行政执法证件,并调离行政执法岗位。要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自2005年起,全市行政执法证件由市政府法制办统一办理,各区、县(市)不再发放行政执法证件。
五、做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涉及面广、难度大、要求高,需要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领导做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并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解决政府法制机构在人员、经费方面的困难,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各级政府法制部门和政府部门法制机构,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认真做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于8月30目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学习、宣传和贯彻《纲要》的意见或方案报市政府法制办。对在贯彻《纲要》过程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