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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04年督查考核工作意见的通知

  (六)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
  市人防办、首都绿化办(市林业局)、市信息办。
  (七)相关单位。
  中关村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天安门地区管委会、北京西站地区管委会。
  市知识产权局、市投资促进局。
  市奥运场馆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市政府金融办。
  三、督查考核主要内容
  (一)本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重点考核各部门上报、经市政府同意的《市政府工作部门目标分解表》中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专项任务完成情况。重点考核各部门本年度承担的“市政府折子工程”和本市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市委、市政府重要文件和市政府会议部署的重要工作任务,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和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完成情况。
  (三)依法行政情况。重点考核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情况。
  (四)勤政廉政建设情况。重点考核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勤政廉政规定、行政纪律和工作作风、服务态度、行政效率等方面的情况。
  四、督查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分解工作目标。2004年6月底前,各部门根据其职责和2004年全市重点工作安排,填写《市政府工作部门目标分解表》,送市督考办备案。
  对于“市政府折子工程”、本市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市政府重点工程项目要依据市政府督查室下达的任务书的要求,按时限报市政府督查室备案。
  (二)加强日常督查。2004年,市督考办主要从4个方面加强日常督查工作:
  1.部门自查。各部门对照《市政府工作部门目标分解表》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责任要求和完成时限,定期对所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
  2.暗访督查或实地检查。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政府特约监察员、新闻单位等联合实施。
  3.监察部门派驻各部门的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各单位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
  4.健全和完善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制度,严肃处理举报投诉国家公务员案件。
  (三)组织年中检查。2004年7月底前,市督考办组成督查考核小组,选择承担市政府重点工作的部门进行年中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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