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审计局关于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这次检查采取自查自纠、逐级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底前)
  有关区县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及其相关部门按照本方案的内容和要求,从征地项目入手,对征地补偿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
  自查自纠结束后,有关区县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要分别向“四部门”报送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四部门”汇总后报市人民政府。
  (二)逐级抽查阶段(7月至8月)
  由有关区县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及其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对所辖乡(镇)或用地单位和部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四部门”将组织有关区县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及其相关部门进行抽查,抽查采取交叉检查方式,抽查面不少于乡(镇)总数的30%。
  抽查结束后,有关区县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规范管理,巩固成果,并将有关情况于9月15日前分别报送“四部门”。
  (三)重点检查阶段(9月)
  由“四部门”组织联合检查组,根据所掌握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进行严肃处理,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9月底,“四部门”向市人民政府书面报告这次专项检查的情况。
  (四)迎检阶段(10月至11月)
  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审计署将组织联合检查组,到我市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进行严肃处理,并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四部门”和有关区县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对我市的专项检查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有关区县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并做到一级抓一级,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深入实际,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指导和推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四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整体合力。有关区县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及其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任务和目标。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妥善处理并解决好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和使用中的突出问题。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了解并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严格实行责任制,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将问题解决在基层。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