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创建“教育强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加快教育信息化和现代化步伐,建立和完善教育网络平台和远程教育系统。
  (六)建立完善的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巩固和提高教育普及程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快高等教育发展,形成比较鲜明的局部优势和特色学科。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建立社会化、开放式的全民教育网络,为适应多层次多形式教育需要开辟广阔途径,建设高水平学习型社会。
  三、创建工作的具体步骤
  (一)宣传动员
  1.赴省政府、省教育厅汇报创建工作,会同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研究、起草“教育强市”评估确认指标体系和方案;
  2.市政府召开创建“教育强市”动员大会(邀请省教育厅领导参加),在全市进行总动员;
  3.市政府相关部门对照“教育强市”认定方案和指标进行自评,收集、整理资料;
  4.起草申报“教育强市”认定自评报告,正式向省政府提出认定“教育强市”的申请。
  (二)自查整改
  1.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2.创建“教育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创建工作,尤其是整改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3.邀请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我市创建工作进行专访,并根据专访意见进一步整改;
  4.编印深圳教育宣传资料,制定深圳教育宣传报道方案。
  (三)迎接评估确认
  1.组织全市主要新闻媒体,对创建“教育强市”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2.对认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和验收;
  3.配合省“教育强市”认定小组做好座谈、专访、考察、问卷调查和查阅资料等工作,协助召开自评报告会和认定总结会。
  (四)巩固提高
  1.根据认定小组总结意见,制定整改工作计划;
  2.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按计划和要求进行整改,提高创建工作水平,巩固创建工作成果。
  四、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教育强市”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深圳市创建“教育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由李鸿忠同志任组长,李意珍、闫小培同志任副组长,余伟良、杨绪松、罗烈杰、孙彪、黄国强、陈彪、江潭瑜、黄励军、曾桂芬、王学为、伍秀琼、周锦涛、管林根、陈玉堂、周兴宋、王强、张文、张礼铜、刘学强、叶民辉、陈治华、黄锦奎、李铭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安排和协调各部门运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闫小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余伟良、杨绪松、黄国强、江潭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创建“教育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宣传、业务三个工作组。综合组负责创建工作的进程安排、会议组织、领导讲话和自评报告的起草等事项;由余伟良同志任组长,黄国强和黄励军同志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教育局共同负责。宣传组负责创建过程中宣传工作的策划,组织媒体采访和进行宣传报道等事项;由罗烈杰同志任组长,李长弓同志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教育局协办。业务组负责协助省教育厅及其督导部门研究制定教育强市评估确认指标体系和方案,按要求收集、汇总和整理资料等事项;由江潭瑜同志任组长,曾桂芬同志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和教育督导室牵头,各区教育局和区督导室协办,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配合。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