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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创建“教育强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深圳市创建“教育强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4年5月14日 深办[2004]20号)


  《深圳市创建“教育强市”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深圳市创建“教育强市”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教兴粤、建设经济强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教兴市、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决策,在全市六个区全面完成教育强区建设的基础上乘势而上,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努力创建“教育强市”,现制定此方案。
  一、创建“教育强市”的意义和目标
  创建“教育强市”,是我市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实施科教兴市、文化立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我市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提高深圳市民的综合素质和国际竞争力,营造高水平学习型城市的良好氛围,确保国际化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创建“教育强市”的目标是: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得到巩固,教育结构不断优化,教育资源合理配置,教育创新成效显著,教育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深港教育合作与交流频繁,教育国际化水平有所提升,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完善的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得到完善,一批有一定影响的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立,市民综合素质和教育整体实力明显提高,在全社会形成重教兴教的文明风尚和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力争在2004年把我市建成广东省第一批“教育强市”。
  二、创建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坚持优先发展教育的方针,制定和实施教育发展规划,落实教育责任,确保财政预算内教育投入“三个增长”,积极制定促进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坚持依法治教,为教育工作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法制环境。
  (二)深化包括办学体制、教育管理、教育收费、招生考试和教育督导评价制度在内的各项教育体制改革,均衡协调发展各类教育,推进教育创新,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增强教育综合实力。
  (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岗位能力培训,深入开展教育课改和科研活动,提升教师队伍的学历层次和整体素质,培养“名师”和“名校(园)长”。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吸引国内外著名教授和学科带头人来深任教,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敬业爱岗的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四)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建安全文明校园,重视社区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和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优化育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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