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安排
各地在“五一”前要集中时间,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
《交通安全法》宣传普及活动,使
《交通安全法》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社会的交通安全法制意识。
(一)各地要组织新闻单位,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营造舆论氛围。要组织有关部门深入社区、村镇大力开展
《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并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外来人员集中地区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消灭死角,不留空白。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要对本单位人员普遍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各运输企业要在学习宣传
《交通安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交通安全责任制。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学校要组织学生学习
《交通安全法》,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内容,并通过举办一些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增强宣传效果。
(三)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民警,认真学习,加强培训,深刻领会
《交通安全法》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使广大民警能够熟练掌握和正确运用
《交通安全法》,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同时要紧紧围绕
《交通安全法》所确定的原则、体制、模式,积极谋划进一步改进交通管理工作的措施。
(四)各级公安部门要对照
《交通安全法》及有关配套法规、规章,对以公安部门名义印发的执法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凡与之相抵触的要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
三、以学习宣传
《交通安全法》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我省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