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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的通知

  (1)市环保局监督处负责我市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的具体协调工作,并组织对全市医疗废物实施监督检查;
  (2)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负责市属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全市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3)各区环保局负责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实施监管;
  (4)市危险废物处理站负责我市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的建设和全市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和处置。
  四、预案的启动程序
  在我市出现“非典”或其他传染性疫情,以及外市拒收我市医疗废物时,随时启动本预案。本预案的启动程序按以下三级状态进行管理:
  三级:我市虽未发生疫情,但外市拒收我市医疗废物;
  二级:我市出现“非典”或其他传染性疫情;
  一级:我市出现“非典”或其他传染性疫情,且外市拒收我市医疗废物。
  紧急情况信息由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任负责收集和报告;中心主任不在时,由中心副主任报告;中心正副主任不在时,由中心办公室主任或中心主任指定的人员负责报告。报告人接到紧急情况信息后须在30分钟内报领导小组组长,同时通知市危险废物处理站进入紧急状态。
  领导小组组长应在收到紧急情况报告后24小时内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布置有关工作并确定预案启动程序。
  紧急情况信息传递途径:
  (一)三级启动程序(我市虽未发生疫情,但外市拒收我市医疗废物时启动)
  三级启动程序由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统一协调指挥。
  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收到外市拒收我市医疗废物的信息时,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任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并通知市危险废物处理站在24小时内全面启动我市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市危险废物处理站接通知后立即将收集的医疗废物焚烧处置。
  (二)二级启动程序(在我市出现“非典”或其他传染性疫情时启动)
  二级启动程序由市环保局监督处统一协调指挥,组织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和各区环保局全面加强全市医疗废物管理并开展专项检查。
  二级启动程序按以下要求实施:
  1.医疗废物收运单位
  (1)收运人员的食宿与他人隔离,统一按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做好相关防疫工作:配备并穿戴隔离服、专用鞋、帽、防护镜,定期测量体温等;
  (2)收运人员的衣物消毒;
  (3)运输车辆密封防渗,配置充足的消防设备、消毒药剂等防护用品。
  2.医疗废物的收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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