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经济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研究和规划工业领域竞争性行业的投资布局,负责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制定和公布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投资目录,引导投资方向;参与拟定我区利用外资有关政策,指导工业企业利用外资(包括外商直接投资项目)。
  (八)研究拟定全区工业企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地方法规、规章,指导和推动企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
  (九)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管理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区经济委员会设9个职能机构和5个行业管理办公室。
  (一)办公室(挂政策法规处牌子)
  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组织协调机关重大事务活动;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会议组织、文电管理、秘书事务、档案管理、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信访、保密、保卫等工作;研究提出工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面的经济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二)综合处
  综合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和工业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研究提出自治区工业产业政策、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规划、指导全区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调整,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联系工业经济领域社会中介组织。
  (三)经济运行处
  研究提出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方案,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企业增产、增效、扭亏增盈。
  (四)中小企业处
  研究提出我区工业领域中小企业的发展规划,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参与指导中小企业融资工作;提出我区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促进和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组织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解决非国有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有关问题。
  (五)投资与规划处
  负责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研究提出鼓励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工业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工业领域竞争性行业的投资布局规划,引导投资方向;参与拟定我区利用外资有关政策,指导工业企业利用外资;促进工业产业结构调整、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装备升级。
  (六)技术进步与装备处
  研究提出我区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装备国产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工作;指导和协调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项目、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等项目的实施;指导、推动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机制的建设及产学研联合;指导和协调全区重大技术装备项目的研制。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