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强化对林业的信贷扶持,继续对林业实行长期限、低利率的信贷政策。金融部门要放宽对林业建设的贷款条件,扩大对林农以联户担保为主的小额信贷。允许林业经营者以林木、林地使用权证抵押贷款。各级政府设立的中小企业担保资金要为符合条件的林业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对林业实行轻税赋政策,继续执行国家已经出台的各项林业税收优惠政策,尽快清理取消对林农和其他林业生产经营者的各种不合理收费。对公益林建设用地,要按国家规定享受土地税费优惠政策。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林业快速健康发展
19.高度重视林业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林业工作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摆上重要工作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林业行政机构建设,强化对林业建设的宏观管理。建立健全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湿地和荒漠化等监测体系,对森林资源等生态变化情况实行动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健全林业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乡镇林业站的职能和作用,健全机构,充实队伍,保证经费。实行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业务上主受上级林业部门指导,充分发挥乡镇林业站在林业建设中的政策宣传、资源管护、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职能。将乡镇林业站的经营纳入财政预算,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公条件。要强化各级绿化办公室组织实施义务植树、指导城市林业建设和协调部门绿化的职能,健全机构,核编定员,充实队伍。
20.强化林业建设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合理划分林业建设责任,各级地方政府对本地区林业工作全面负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林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林业建设的主要责任人。对林业建设的主要指标实行任期目标管理,把当年造林计划完成指标和往年的林木保存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并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执行。要把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干部政绩考核、选择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严格林业事故责任追究,严厉查处违反规定的责任人。
21.加大对林业工作的宣传力度。宣传部门要将林业宣传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加大宣传力度。各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专题和专版,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林业建设,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林业、重视林业、建设林业的良好氛围。要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中央和自治区在林业发展方面的政策、决定和规定。加强重点生态林业工程的政策宣传和舆论监督,使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知政策、懂政策,积极支持和自觉参与国家生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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