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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宁南山区“普九”攻坚实施意见的通知

  (五)大力发展信息技术教育。要大力实施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为宁南山区每所农村初中建设一个计算机教室,每所小学建设一个卫星教学收视点,每个农村教学点配备一套教学光盘播放设备,使更多的学生能够享受到远程教育和多媒体教学。要提高信息教育资源的利用率,积极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依托乡村学校现代远程教育设施设备和师资优势,开展英语教学、职业技术教育和师资培训。
  (六)切实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继续实施中小学课堂教学质量工程,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加快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步伐,建立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培养模式。农村学校在基本达到国家课程设置标准的前提下,可结合当地实际,在课程中融入一定的现代农业技术、经营管理知识等内容,培养学生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生产生活技能。要切实加强学校的常规管理,健全学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学校常规管理达标考核制,规范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对不达标的学校,要及时调整领导班子,不断提高学校领导班子尤其是校长的素质和管理能力。
  三、加强领导,提供保障
  (一)明确责任。做好宁南山区“普九”攻坚工作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宁南山区各县(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对本辖区“普九”攻坚承担主要责任,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自治区政府主要职责是:全面规划宁南山区“普九”目标,负责监督检查和对县的评估验收,对校舍建设的资金给予补助,组织自治区直属机关单位对口支教等。
  吴忠、固原市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安排部署、监督检查所辖县(区、开发区)的“普九”工作。对乡镇“普九”的评估验收进行指导和督查,对实现“普九”县进行初验,组织市直属机关单位开展对口支教等。
  宁南山区各县(区)政府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县(区)“普九”工作,组织进行“普九”宣传动员,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对实现“普九”乡的初验以及县的自验。全面承担提高普及程度、经费筹措、改善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建设及提高教育质量等任务。负责筹措校舍建设的部分资金,负责校舍建设、危房改造、设备配置、校园规划建设,以及师资配备等工作。组织县直属机关单位对口支教等。
  宁南山区各乡(镇)政府主要职责是:负责本乡(镇)“普九”工作,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制止辍学。划拨学校建设用地。治理学校周边环境,保证学校的正常秩序和师生安全。筹措资金,组织村民通过“一事一议”参与本乡学校建设等。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宁南山区“普九”攻坚工作建立自治区、县(区、开发区)、乡(镇)三级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普九”目标责任书,将“普九”任务纳入宁南山区各级政府(管委会)的任期目标,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作为衡量政绩的重要内容。实行“普九”工作表彰奖励制度,宁南山区各县(区、开发区)按照规划达到“普九”目标,经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估验收合格的,自治区奖励10万元,并对有关领导给予表彰,凡没有按规划达到“普九”目标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和限期达标,并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宁南山区各县(区、开发区)要建立以乡为单位的验收奖励制度,每年末由县(区)教育督导部门对当年达标的乡(镇)进行自验,由市教育督导部门进行核查,并按照管理权限对乡镇政府领导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不能按期完成当年“普九”任务的县。(区、开发区)、乡镇政府当年不能被评为先进或优秀,主要领导和有关负责人不能晋职、晋级和评先评优。要建立“普九”攻坚工作的报告制度和通报制度,宁南山区各县(区、开发区)政府要将“普九”工作情况及时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接受人大代表质询。自治区和吴忠、固原市将对宁南山区各县(区、开发区)和乡(镇)“普九”评估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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