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普查的组织领导
经济普查在我国尚属首次,是将工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基本单位普查、建筑业普查合并进行的覆盖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重大区情区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经济内容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根据国务院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第一次全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其中,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请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涉及普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自治区财政厅和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自治区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自治区编办负责协调;涉及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自治区民政厅负责协调;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项,由自治区质监局负责协调;其他各部门负责协调本系统与经济普查相关的各项工作。各部门要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要设立由政府领导任组长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对于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五、普查的经费
按照《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精神,这次普查所需经费,由自治区、市、县(区)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各级政府要根据普查工作量,结合难易程度,确定经费总量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普查进度及时拨付到位,确保经济普查顺利开展。
六、普查的措施要求
我区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单位点多面广,情况复杂,经济普查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各部门要周密部署,把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一是机构人员到位。各级政府都要及时组建精干高效的普查机构,要抽调政治业务素质高,有吃苦耐劳和敬业精神,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统计普查知识的人员参加普查工作。二是责任到位。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实行领导负责制,一级对一级负责,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对每个阶段的普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使各项工作高质量顺利进行。三是经费到位,保证普查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