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扭亏增盈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的稳步提高。要更加重视和有效实施宏观调控,增强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确保工业经济平稳运行。要继续实行扭亏增盈领导负责制和目标责任制。对完成目标的市州和部门,省政府给予奖励,并把扭亏增盈工作完成好坏作为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实行分级负责、考核、奖励制度。要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对重点企业,要实行领导挂点制度,并派驻服务队开展“支帮促”活动,帮助企业深化改革,强化管理。省直有关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要选择一户盈利大户或亏损大户,开展对口帮活动,切实落实责任。
(二)千方百计加大技改投入,努力增强工业发展后劲。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扩大工业投资规模。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债计划笼子。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放宽民营资本投资领域的政策措施,吸引更多的民营资本进入投资领域,促进民间投资增长。积极运用财政杠杆,加大财政资金投资力度。加大资本市场融资力度,继续支持上市公司把募集资金投向技术改造。要明确主攻方向,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以信息技术为主要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制造业的竞争力,形成以一批行业龙头企业为核心的先进制造业企业集团,发展产业集群,提高产业聚集度。要集中力量保重点,突出抓好标志性工程项目的实施。继续抓好标志性工程建设的技术改造投入,进一步集中财力保证标志性工程投入,加大协调服务力度,确保标志性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加快新产品研发,大力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抓好制造业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及其示范点的建立工作,推动全省工业信息化发展。
(三)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体制和机制创新。要抓好国有大企业和省属企业的改革。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要求,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推进产权多元化。认真落实《湖南省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力争在两年内完成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工作。严格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建立健全权责统一、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要继续抓好国有中小企业和劣势企业的改革。围绕调整企业产权关系和职工的劳动关系,在年内基本完成市县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要加大对市县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将调整产权关系与调整劳动关系、招商引资、调整产品结构结合,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
(四)加快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工业经济全面进步。要推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选择1—2个试点城市,建立以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核心,包括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创业辅导、技术支持、信息服务、咨询培训、法律服务、市场开拓等在内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企业法》,落实各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放宽中小企业的创立条件,鼓励广大中小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发展与大企业、大集团互惠互利的协作配套,发展“专、特、优、精”产品。继续实施“小巨人”计划,加大对“小巨人”企业的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