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农业厅、
广播电影电视局农业节目进村入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4]6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农业厅、广播电影电视局制定的《农业节目进村入户工程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五月二十日
农业节目进村入户工程实施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广播电影电视局 2004年4月5日)
农业节目“进村入户”工程,是充分发挥中央电视台第七套农业节目(CCTV--7)向农村传播信息的主渠道作用,利用电视传媒这个既方便快捷又直接有效的方式,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市场信息和现代农业知识迅速传播到千家万户,为广大农民架起市场信息和科技致富的桥梁,千方百计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创造条件的重要举措,是党和政府在农业发展新阶段为广大农民办的一件实事,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根据农业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实施中央电视台第七套农业节目“进村入户”工程的通知》(农市发[2003]13号)精神,我区被列为农业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先行规划建设农业节目“进村入户”工程的14个省(区)之一,为了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这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为“三农”服务,加强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农业节目“进村入户”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通过网络技术和常规媒体,充分发挥电视传媒在传播农村经济和科技信息中的作用,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全面加快农村小康社会建设步伐。
二、目标任务
根据农业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要求和我区的实际情况,2004年我区将在邕宁、武鸣、宾阳、横县、隆安、荔浦、恭城、平乐、永福、阳朔等10个县进行农业节目“进村入户”工程试点。按照“因地制宜,分级规划;点面结合,合理布局;多种手段,综合发展;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采取有线落地与无线覆盖相结合、以有线落地为主的方式,通过为试点县及其乡镇、村屯的有线电视网和电视信号盲点村安装上相应的接收设备或在有条件的县实施无线覆盖,使试点县农业节目的“进村入户”率达到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