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发布对
厦门市行政事业单位及工商企业居民节电措施要求的通知
各有关用电户:
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能源供给不足,能源问题成为我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瓶颈,突出表现为电力供需严重失衡。造成失衡的两大原因:一是来水严重不足,今年1-5月份来水属枯水年份,我市水库容量只有22.6%(去年同期46%),全省水力发电量比去年同期减少41%;二是电煤供应不足,由于省内煤炭产量不足、省外煤供给紧张,煤炭价格大幅度上扬,预计全年缺口200万吨,造成火电出力不足。预计全年我省电量总缺口为34亿千瓦时。全国有24个缺电省份,我省是缺电最为严重的三个省份之一,电力供需形势极其严峻。2004年预计我市全社会用电最高负荷将达到147万千瓦,比2003年增长21.39%,夏季最大日用电量3000万千瓦时(2003年最高负荷121.1万千瓦,最高日用电量2485万千瓦时。今年6月18日,当日气温高温32℃,低温25.4℃,全市用电最高负荷达127.6万千瓦,已超过去年夏季最高值。面对今年能源供应紧缺局面,市领导高度重视,研究对策并采取一系列缓解能源供需矛盾的有力措施,要求通过加强节能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引导用电户经济合理用电,增强全社会节能意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妥善解决当前能源供需矛盾,促使我市电力需求的有序发展。为此,特制订我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工业商业企业、居民家庭节约用电的措施与要求(详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我局将会同厦门电业局等部门对各用电户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
厦门市行政事业单位及工业商业企业居民节电措施要求
一、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写字楼
(一)强化用电管理
1.指定专人负责节电;
2.采购和使用经认证的节能产品;
3.使用中央空调制冷设备的应关闭其它降温电器。
(二)节约照明用电
1.办公时间尽量采用自然光,少开照明灯;
2.午休时间关闭照明灯(加班工作除外);
3.推广使用节能灯及灯具,淘汰白炽灯;
4.在照度满足办公要求情况下,减少用灯数量;
5.随手关灯,随时巡查,杜绝长明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