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农民素质培训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组织领导
  建立市农民素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培训领导小组)。由市委分管农业的副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农办、经委、建委、旅委、劳动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农业局、林水局、贸易局、科技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农办。各区、县(市)要相应建立农民素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四、职责分工
  培训工程分四类。一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由市农办负责,市妇联配合,市劳动保障局帮助提供社会用工需求信息,并协助做好受训农民的考核发证与就业推荐工作。二是失地(农转非)农民培训和已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培训,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会同市经委、建委、农办、旅委、妇联等相关部门抓好落实。三是“绿色证书”和农业适用技术培训,由市农业局负责,市林水局、科协等部门配合。四是青年农民和农村管理骨干的学历教育及农村职业高中生的技能培训,由市教育局负责。
  各类农民培训在市培训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市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农民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与综合协调。主要职责:拟订全市农民素质培训政策;制定实施方案;会同市财政局提出全市培训经费安排方案;承办市级农民素质培训示范基地的认定;负责《杭州市农民素质培训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培训证书》)的管理;组织对培训质量的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编发培训信息;指导区、县(市)农民素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等。
  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市农办负责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培训工作。主要职责: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培训指标的分解落实;拟订全市培训计划;审核各地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培训情况和补助经费;会同劳动保障等部门抓好《培训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考核、鉴定和发证;指导区、县(市)农办组织培训;协助市劳动保障局抓好已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培训等。
  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失地(农转非)农民和已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分解落实指标;拟订全市培训计划;审核各地在二三产业就业农村劳动力的培训情况和补助经费;抓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鉴定、发证与监督检查;指导区、县(市)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协助市农办抓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等。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