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抓好粮食生产做好
粮食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陕政发[2004]17号 2004年4月29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抓好粮食生产做好粮食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发〔2004〕9号)和全省农业和粮食工作会议精神,确保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粮食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尽快落实国家和省上扶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落实工作。一是对已经明确的政策要抓紧兑现,对已确定的方案要迅速落实。特别是对32个粮食主产县(区)种粮农民给予直接补贴的工作,要积极稳妥、认真细致地组织实施,确保夏粮收购前将补贴资金兑现到种粮农民手中。二是尽快制定有关政策措施的实施办法。按照中央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决定拿出800万元专项用于粮食实用技术的推广,拿出3500万元专项用于地膜补贴,拿出一定的资金补贴良种和大型农机具的购置、更新。省财政厅、农业厅要抓紧制定和尽快出台具体补贴办法。三是认真调查研究,作好有关政策的细化和完善工作。关于农业税降低1个百分点、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原则上改为现金补助的政策,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和省粮食局,要尽快组织人力,下基层调查研究,摸清我省实际情况,认真测算,提出具体意见报省政府审定后执行。同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扩大支农贷款等支持农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尽快使这些政策产生效力,使农民群众得到实惠。
二、采取有力措施,扩大粮食生产
一要加大耕地保护力度,扩大高产稳产耕地面积。各市、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尽快恢复撂荒地生产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15号)精神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在全国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检查的要求,对全省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纠正越权审批、违规圈占、出让土地等问题。继续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坚决纠正违规擅自设立开发区和扩大开发区面积的问题,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植树,严肃查处违法占用和破坏基本农田行为。对清理出占而未用、具备耕种条件的土地,今年一定要恢复耕种。加快淤地坝和“四田”建设,增加基本农田。加强土地整理,合理开发土地,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实施好农业综合开发、“沃土工程”、旱作节水农业等培肥地力项目,加快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