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全省农村中小学实施“六有”工程的意见
(苏教办[2004]24号 2004年5月22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近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先后实施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布局调整工程、“三新一亮”工程,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了显著改善。但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原因,苏北农村地区办学条件特别是卫生设施和食宿条件仍然较差,成为当前农村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严重影响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省教育厅决定,从2004年开始,用两年左右时间,实施农村中小学校“六有”工程:即有整洁的校园,有满足师生就餐需要的卫生食堂,有冷热饮用水,有水冲式(符合农村改厕要求)厕所,有安全宿舍,寄宿生1人有1张床。现就“六有”工程的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实施“六有”工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实施“六有”工程,是我省继中小学危房改造、布局调整和“三新一亮”工程之后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促进农村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农村合格学校的配套工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农村教育的具体体现。整洁的校园、卫生的食堂和厕所、安全的宿舍和床铺,是农村中小学生应当享有的最基本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因此,实施“六有”工程对于解决农村中小学安全卫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维护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保障农村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全面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积极营造促进“六有”工程实施的舆论氛围,千方百计、不折不扣地办好这项惠及子孙后代的民心工程。
二、把握标准,健全机制,确保“六有”工程的顺利实施
省教育厅计划从2004年至2006年8月底,用两年左右时间分期分批实施农村中小学“六有”工程,使农村中小学的校园、食堂、饮水、厕所、寄宿生宿舍和床铺都能达到《江苏省农村中小学“六有”工程实施标准》。“六有”工程的实施对象是全省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内的定点学校。“六有”工程是中小学布局调整和改善办学条件的配套工程,我厅制订的《江苏省农村中小学“六有”工程实施标准》是实施“六有”工程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