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科技厅关于印发《首期联系与培育“江苏省百家重点民营科技企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经过3—4年的努力,使重点联系的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水平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得到明显提高;开发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国内具有重大影响并形成知名品牌的高新技术产品;企业主要技术和经济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涌现出一批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民营科技型企业家。
  争取到2007年,使重点联系的民营科技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超过2500亿元。百亿元以上的规模型民营科技企业有所突破,力争有3—4家企业营业收入超100亿元,8—10家企业营业收入超50亿元,一半以上企业成为国内同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
  三、联系和服务的主要措施
  1.建立促进重点联系的民营科技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及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绿色通道。省、市首期确定重点联系的民营科技企业123家,全部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其中,省科技厅重点联系与培育的民营科技企业,2004年首期确定为22家,三年内滚动培育到30家,并争取全部认定为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2.集成各级各类科技计划手段,支持重点联系的民营科技企业加快发展。优先推荐重点联系的民营科技企业申报承担国家863计划、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国家火炬计划、国家星火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省各类科技计划全面向民营科技企业开放,优先支持重点联系的民营科技企业独自参与或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承担省高技术研究、科技攻关、省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基础设施等省、市科技计划;支持重点联系的民营科技企业申报省火炬计划、星火计划和省高新技术产品,并优先予以立项或认定;省火炬计划项目贷款贴息、星火计划项目贷款贴息予以重点支持;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积极支持重点联系的民营科技企业围绕提升主导产业所开展的成果转化项目。
  3.推动企业加强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加快技术创新,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投入逐年增加,总量达到或超过企业当年营业总收入的5%。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优先支持重点联系的民营科技企业,力争使重点联系的民营科技企业都能建立起省或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积极支持和推动重点联系的民营科技企业中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4.支持重点联系的民营科技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通过掌握和应用自主知识产权,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保持市场竞争优势。争取首期重点联系的民营科技企业全部确定为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