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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旅游局关于海南省旅游业诚信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旅游局
关于海南省旅游业诚信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2004]18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旅游局制订的《海南省旅游业诚信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00四年三月十七日

海南省旅游业诚信机制建设工作方案

(省旅游局 二00四年三月十五日)

  为加快我省旅游管理体制创新,进一步整合旅游产业资源,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市场环境,打造“信用海南”,全面提升旅游产业的整体水平,促进旅游产业的振兴和发展,建设海南旅游强省,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四届四次会议精神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加强信用建设的决定》,结合旅游产业发展实际,加强我省旅游业诚信机制建设,弘扬旅游行业诚信道德,优化旅游行业文化环境,建立健全旅游行业诚信信息共享机制,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我省旅游产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实行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工作步调、整体推进的工作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旅游诚信信息化管理。以建立旅游诚信数据库为基础,逐步建立健全旅游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形成比较完善的旅游诚信记录、评价、激励和惩罚机制。
  三、组织领导
  成立海南省旅游业诚信机制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吴文学
  副组长:梁定民、陈耀、郭绍明
  成员单位:省发展与改革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旅游局、省物价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精神文明办公室、省旅游协会。
  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旅游行业诚信机制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旅游局质量管理处)。
  四、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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