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旅游局
关于海南省旅游业诚信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2004]18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旅游局制订的《海南省旅游业诚信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00四年三月十七日
海南省旅游业诚信机制建设工作方案
(省旅游局 二00四年三月十五日)
为加快我省旅游管理体制创新,进一步整合旅游产业资源,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市场环境,打造“信用海南”,全面提升旅游产业的整体水平,促进旅游产业的振兴和发展,建设海南旅游强省,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四届四次会议精神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加强信用建设的决定》,结合旅游产业发展实际,加强我省旅游业诚信机制建设,弘扬旅游行业诚信道德,优化旅游行业文化环境,建立健全旅游行业诚信信息共享机制,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我省旅游产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实行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工作步调、整体推进的工作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旅游诚信信息化管理。以建立旅游诚信数据库为基础,逐步建立健全旅游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形成比较完善的旅游诚信记录、评价、激励和惩罚机制。
三、组织领导
成立海南省旅游业诚信机制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吴文学
副组长:梁定民、陈耀、郭绍明
成员单位:省发展与改革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旅游局、省物价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精神文明办公室、省旅游协会。
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旅游行业诚信机制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旅游局质量管理处)。
四、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