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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北京市200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有关问题的通知

  全市实现工业增加值1017.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
  ㈡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916.7亿元,比上年增长14.5%,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16.6%。
  ㈢社会劳动生产率52252元/人,按现价计算比上年增长6.37%。
  ㈣全市职工平均工资24045元,比上年增长16.0%;全市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2497元,比上年增长16.31%,其中:地方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0551元,增长16.59%。地方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16303元,增长11.92%;地方其他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4544元,增长15.28%;地方集体企业职工平均工资11020元,增长10.08%,中央在京企业33281元,增长20.5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3882.6元,增长11.4%。
  ㈤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98.2%,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0.2%。
  ㈥扣除价格因素,全市职工、全市企业、地方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地方其他企业、地方集体企业和中央在京企业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分别为15.77%、16.08%、16.36%、11.70%、15.05%、9.86%、20.3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882.6元,增长11.2%。
  ㈦城镇登记失业率1.43%,处于调控指标以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68.1%。
  二、2003年北京市经济发展预测
  2004年是实现“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也是筹办奥运的全面启动之年。根据市政府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安排,今年将实现的主要经济目标是:
  ㈠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96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9%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08亿元,增长10%。
  ㈡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2%左右。
  ㈢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6%以上。
  ㈣城镇登记失业率将控制在2.5%以内。
  三、200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根据北京市经济发展预测和国家在收入分配方面的有关政策,通过测算,我们提出200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㈠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为11.5%,扣除物价因素,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安排在9.3%。生产发展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参照基准线,并在国家宏观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合理安排本单位职工工资增长水平。
  ㈡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上线(预警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6.5%。对于2002年、2003年效益增长较快的企业,应在符合“工资总额的增长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的原则基础上,合理安排职工工资水平的增长。
  ㈢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为职工平均工资零增长或负增长,但企业支付职工工资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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