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意见

  二、主要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面向全体学生,从增强爱国情感做起,从确立理想信念做起,从规范文明行为做起,从提高基本素质做起,以大力弘扬和培育伟大的民族精神,培养文明行为素养和积极向上的心理品质为主要内容,全面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任务。
  (一)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以中华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教育为重点,在学生中进行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以首都加速发展,迎接2008年奥运会为契机,对学生进行了解首都、热爱首都、建设首都的教育。培养学生具有强烈的爱国情感、首都意识、社会责任意识。
  (二)坚持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正确认识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同国家发展、社会需要、首都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三)加强行为规范教育,在培养学生良好思想道德行为方面形成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的教育序列。对小学生要重点规范其基本言行,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对中学生要重点加强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他们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作为人生坐标。对职业学校的学生还要特别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职业理想教育和创业教育。
  (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认真落实《北京市中小学和职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纲要(试行)》,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创设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环境,开展面向教师、家长、学生的心理咨询活动。积极探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形成有效的教育模式。
  (五)广泛开展法制教育、诚信教育、环境保护教育,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邪教教育、安全自救教育、健康卫生教育和禁烟、禁毒等专项教育,增强学生的民主法制观念、诚信观念和创造意识、环保意识以及进取精神、科学精神,形成朝气蓬勃、情趣健康的精神状态。要关注特殊家庭和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和帮助。完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加强工读教育和工读学校建设,做好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
  三、重点工作
  (一)课堂教学主渠道建设
  抓住课程改革的契机,立足课堂教学,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教职员工全员德育意识,坚持教育教学全过程德育。进一步加强学科教学渗透德育的研究,制订并实施学科教学渗透德育的指导意见,指导各门课程从教学实际出发,将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和渗透在课堂教学中。继续推动德育课程建设与改革,深入研究新时期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特点,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培养,民主法制教育和环保教育等内容落实到德育课程和相关学科教学之中;按照国家颁布的德育课程标准,加强教材建设,鼓励区县和学校立足校本研究与实践,开展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试验;总结推广德育课程教学改革成果;建立和完善德育课程监测评估机制,提高课程质量和教学实效。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