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意见
(京教工[2004]28号)
各区(县)委教工委、区(县)教委: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不懈地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大力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当前新的形势下,面对党和国家的要求,学校德育工作还存在着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和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重智育轻德育、重课堂教学轻社会实践的现象依然存在;忽视青少年身心特点和认知规律,教育内容和教学要求成人化的倾向还依然存在;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社会环境还存在着一些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消极因素等等。对此,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
《若干意见》),为新时期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指明了方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首都现代化和“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实施首都教育发展战略,形成与北京作为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的功能地位相匹配,与弘扬先进文化、建设“首善之区”的要求相适应,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核心,以集成区域教育资源为优势,以优质、协调、开放、创新为特色的教育。所有这些都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学校是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主渠道、主课堂、主阵地,为了切实贯彻
《若干意见》,抓住机遇,推动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市普通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
《若干意见》及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主动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首都教育现代化的需要,适应学生生活实际及成长发展需求的实际;坚持依法管理、立足建设、突出重点、求实创新的工作方针;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培养“四有”新人为目标;以引导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根本任务;以进行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为重点,切实加强学校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