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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省长信箱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
 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省长信箱工作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4]18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wwwgzgovgovcn)“省长信箱”自2002年4月开通以来,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极大关注,纷纷通过省长信箱反映问题,提出建议。人民群众来信经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有关地方和部门做了大量的调查处理工作,解决了一些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增进了群众对有关法律、法规的了解。通过办理省长信箱群众来信,进一步转变了政府职能,改进了工作作风,密切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受到了各方面的好评。
  省长信箱是一个新生事物,在一些方面还存在不足,主要是少数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对此项工作未引起足够重视;一些地方和部门信件转办速度较慢,处理时间较长,回复率低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改进信访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提高省长信箱群众来信办理的效率和质量,经请示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特作如下通知:
  一、高度重视省长信箱群众来信的办理
  省长信箱不仅面向全省,也面向全国,面向全世界。办好省长信箱,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高度重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采取积极措施帮助解决,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是对“群众利益无小事”思想的具体实践。省长信箱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省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领导在群众中的形象。各地各部门要把办好省长信箱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要对群众来信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给予高度关注,亲自处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面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问题。
  二、 加快省长信箱信件转办速度
  省信访局将在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开设信访电子信箱,从2004年4月1日起,试行通过电子信箱传输和办理省长信箱信件;2004年7月1日后,凡经省信访局转各地各部门办理的省长信箱群众来信及领导批示,不再下发纸质件,均通过省信访局在省人民政府网站上开设的信访电子信箱(xfj@gzgov gov cn)传输。各地各部门要尽快完善信访电子信箱传输设施,确保省长信箱信件传输畅通。
  三、 明确专人负责省长信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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