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二)行业管理二处(贵州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办公室)。
  负责冶金、化工、建材、有色行业的行政管理;研究拟定和实施行业规划、行业法规、规范和经济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协调行业内部关系,整顿行业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收集汇总行业统计资料,研究行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品结构调整,提出行业产销衔接建议;负责或参与相关行业生产许可证发放,并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管理行业专项资金;办理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的有关事务。
  (十三)能源处。
  组织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电力和煤炭发展的方针政策;协调全省电力和煤炭发展,研究拟定促进电力和煤炭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或组织拟定全省电力(含水电)、煤炭行业发展规划和经济技术政策;实施电力(含水电)行业管理和监督;培育和管理电力市场;参与电、热价格管理;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协调平衡电力资源;参与省内电力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和监督。(十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省散装水泥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省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负责全省节能、工业节水和废弃物资综合利用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工作;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负责全省散装水泥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的指导工作;组织协调相关示范及改造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十五)人事教育处。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出国政审工作;负责机关公务员培训和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省经济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教育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设置机关党委办公室。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单列行政编制6名。
  五、人员编制
  省经贸委机关编制105名(其中行政编制55名,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编制50名)。单列行政编制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5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总经济师1名,巡视员或助理巡视员5名;正副处长(主任)36名,调研员或助理调研员12名。
  六、省经贸委机关服务中心
  为委属县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8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领导职数2名。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