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是对企业反映强烈的中介机构服务收费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整顿、规范。今年,由市物价局负责,重点对涉及企业安全生产的评估、评价、培训等问题进行专项规范。做到以服务为主,收费合理,微利即可。对中介服务要按照“自愿有偿”原则,坚决禁止中介机构利用政府职权,向企业强行服务和强制高收费、乱收费。
四、突出重点,继续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工作
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仍然是今年全国治乱减负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巩固2003年取得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全国统一部署进一步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31号)和《
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国减负〔2002〕11号)文件精神以及《重庆市治理向机动车乱收费和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点实施方案》(渝办发〔2003〕97号),坚决取消向机动车辆的不合理收费、罚款、政府性集资、政府性基金和各种摊派,全面整顿、规范设置在公路、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上的收费站点。按照工作分工,此项工作仍然由市交委牵头负责,市财政、物价、公安等部门配合做好各项工作,市减负办督办并做好与国家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一是要认真检查已取消项目的落实情况,适当下调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二是继续推进整顿道路站点工作,特别要加大对部分区县(自治县、市)收费站点的整治,按照国家规定应撤销的7种情况之一的收费站点,要坚决撤销。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车辆超重、超限问题的整治。四是要整顿和规范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收费和安全技术检测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车主负担。要按照公安部、交通部的具体部署,进一步落实对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的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机动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
五、狠抓落实,继续深入开展“三查”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全国各地和我市各地区几年来的实践表明,开展查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的“三查”活动,是巩固治乱减负成果,防止反弹的有效措施。
今年,各区县(自治县、市)减负办要继续组织开展本地区“三查”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认真检查企业治乱减负的法律法规是否执行;认真检查国家和市政府各项治乱减负方针政策是否落实到基层;对工作不力的地区和部门要进行重点查处;对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开展专项治理,认真解决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要把抓典型、抓查处、抓曝光作为治乱减负的有效手段,按照《条例》规定严格实行“三乱”案件督办制度和重大典型案件的通报制度。通过“三查”活动,把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各级减负办要切实加强与企业的联系,落实一批经常联系的企业和人员,经常深入企业调查研究,了解企业负担状况,坚持把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工作结合起来,对涉及企业负担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各级政府报告。今年,市减负办将会同市审计、财政、监察等有关部门对企业交费情况和负担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调研,并针对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第四季度,全市要继续组织开展治乱减负大检查工作,全面总结各地区、各部门治乱减负工作情况;对重大、典型的负担案件要进行通报;对工作懈怠不负责任,企业反映大的地区和部门要严肃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