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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等关于配套下放限额以下内资项目审批权限的实施细则

  (六)对于中心城区内投资建设的项目,由市局及其派出机构办理。
  三、关于建设管理权限
  市建委对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权限按照如下方法下放到区县建设管理部门:
  (一)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审批。外环线以内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含4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商品房项目,以及外环线以外住宅商品房项目,下放到区县建设管理部门审批。
  (二)住宅工程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含4万平方米)以下的招标投标管理、施工许可审批和质量监督管理下放到区、县建设管理部门。
  (三)公建工程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2万平方米)以下的招标投标管理、施工许可审批和质量监督管理下放到区、县建设管理部门。
  (四)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工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施工许可审批和质量监督管理下放到区、县建设管理部门。
  四、关于环保审批权限
  市环保局将下列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权限下放到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一)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审批的建设项目;
  (二)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内资建设项目;
  (三)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下列一般性内资建设项目:
  露天开采,石油开采,天然气开采,煤层气开采,煤炭采选,非金属矿采选,饮料制造,卷烟,纺织,服装及鞋业制造,锯材、木片加工、家具制造,人造板制造,木、竹、藤、棕、草制品,印刷业、文教、体育用品制造、磁性材料制品,油库,天然气、煤气生产供应,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城市交通设施,城镇旧区改造,城镇河道、湖泊整治,城市粪便处理,农业,防沙治沙工程,林业,畜牧,渔业,地质勘查,水利工程,铁路,民航工程,桥梁工程,海底管线、缆线铺设,防波堤工程,管道运输,航道疏浚及水运辅助工程,水运枢纽,仓储,进口废物拆解,批发、零售市场,餐饮,房地产开发,停车场,长途客运站,驾驶员训练基地,洗车业、汽车维修、洗染、沐浴业,加油、加气站,火葬场、公墓,学校,娱乐服务,展览馆、博物馆、游乐场,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影视基地,胶片洗印,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核技术应用,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无线通讯。
  (四)区、县人民政府确定或区、县人民政府授权有关部门确定的,除应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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