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领办各类专业协会。各级供销社要在坚持因地制宜、自愿民主、市场取向原则的基础上,围绕传统服务领域、当地特色农业和主导产品,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批发市场及供销社经营服务网络,广泛联合生产、加工、销售等方面的企业、组织和个人积极创办各类农产品生产、流通协会和农民经纪人协会。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制定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制度规范,协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关系,统一其对外立场,服务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农业专业化水平和农民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
(五)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围绕领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加速社有企业改造,通过产权改革、资产重组、招商引资、强强合作、结构调整,打造一批特色明显、竞争力较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积极探索“公司+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突出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大力培育集仓储、运输、加工、配送为一体的物流企业集团。加快实施“捆绑加盟、整体引入”战略,组织农产品连锁、超市、配送经营,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增强供销社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农民进入市场的能力。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领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和组织农民进入市场,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供销社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供销社适应市场经济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形势的必然选择,更是供销社实践办社宗旨、加快还社于农、实现自身创新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途径。各级供销社要站在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大局,站在实现供销社“二次创业”的高度,充分认识领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将此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做到人员保证,措施到位,目标明确,指导得力,确保工作成效。省供销社将在年内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督导和检查。
(二)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全省各级供销社都要组织专门工作班子,深入到农村、农户,深入到基层社和社属企业,进行调查研究,要对当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有一个基本的把握,对农民所需所盼有一个准确的了解,对当地农业、农村经济情况有一个总体的掌握,对供销社自身状况有一个客观的估价。要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理清基本思路,提出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实施,开创领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工作的新局面。
(三)树立典型,搞好试点。各级供销社都要积极组织领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试点工作。试点单位的选择要突出先进性、实效性、可推广性。试点单位可以选择一个村,也可以选择基层社或专业合作社。无论哪一级社的试点都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保证落实到位。具体方案一般应包括:试点单位基本情况,试点单位所在地农村社会经济情况以及农民现有收入状况、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状况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服务情况,试点单位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组织形式和发展规划、主要工作目标(合作经济组织吸纳农民的覆盖面、预期农民组织化程度、农民收入增长指标等)、主要推动措施,供销社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支持(包括经济参与、组织引导、技物服务、信息支持等),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