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产业政策和规划引导,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
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在领导和管理经济社会工作中,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到把握全局、统筹兼顾。要努力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把积极进取精神同科学求实态度很好地结合起来,积极而又扎实地推进清理工作。要正确把握宏观调控各项目标,统筹考虑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根据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把握好宏观调控的方向、重点和力度。要抓紧研究制定统筹兼顾的政策和规划,合理调整与完善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
各地要根据国办发[2003]103号文件精神,以及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依据国家产业政策重新修订完善钢铁、电解铝、水泥工业的发展规划,严格行业准入制度;要统筹考虑资源、能源、市场需求等因素,科学规划项目布局,对严重浪费资源、低水平重复建设、破坏环境、恶化结构的要坚决清理、淘汰,要把握国家严格控制部分行业过度投资政策的内涵,因势利导,将投资引导到延长产业链条、发展高附加值产品上来;要充分发挥大企业集团在实施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加大力度,推进钢铁、电解铝、水泥企业的兼并重组,鼓励这些产业通过资源整合,实现优势互补,提高产业集中度,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促进这些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严格行业准入管理,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根据我省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的实际发展情况,按照国办发[2003]103号文件精神及国家产业政策,我省要进一步加大行业准入管理力度,坚决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发生,加强产业政策对企业投资方向和结构调整的引导作用,促进行业的健康协调发展。
(一)钢铁
鼓励增加板管等高附加值短缺钢材的供给能力,限制发展能力已经过剩、质量低劣、污染严重的长线材等品种,降低资源消耗,实现清洁化生产,提高我省钢铁工业在国内外市场的整体竞争力。为保证技术的先进性和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实现钢铁工业可持续发展,必须严格市场准入条件。钢铁投资建设项目的最低条件暂定为:
1.烧结机使用面积达到180平方米及以上、焦炉炭化室高度达到4.3米及以上,高炉容积达到1000立方米及以上、转炉容积达到100吨及以上、电炉达到60吨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