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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三)壮大搞活县域经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发挥比较优势,加快农区工业化。大力发展农产品规模化精深加工,扶持壮大一批龙头企业。鼓励各地依托现有基础和资源条件,因地制宜地发展纺织、食品、轻工、建筑、建材、矿产资源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培育拳头产品。引导县(市)参与中心城市产业分工协作,促进城乡产业融合互补。推动中小企业和特色产业集聚,逐步形成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块状经济和特色经济产业带。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旅游经济和商贸流通,带动关联产业发展。
  改善发展环境,激发县域经济内在活力。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优化企业经营环境。推进体制和机制创新,加快县属国有企业改制步伐,放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鼓励非公有制企业收购、兼并、改组国有企业。发挥土地、劳动力、资源等优势,积极吸引外来资本和民间投资。鼓励和支持外出创业者返乡投资兴业。
  加强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选择部分经济实力强、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县(市),进行赋予省辖市部分经济管理权限的试点。加大对县级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统筹运用政府性资金,引导和带动社会投资,增加对城镇基础设施、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投入,改善县城和中心镇的发展基础。在全省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生产力布局中,统筹考虑县域经济发展,争取使更多的县(市)受益。
  (四)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强化科技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多渠道增加对教育的投入。加大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力度,力争两年内基本完成全省农村中小学现有的D级危房改造任务。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支持条件较好的普通高中扩大规模。整合高等教育资源,优化专业结构,提高教学质量,扩大高层次人才培养规模。加快郑州大学“211”工程二期和新区三期工程、河南大学新区二期工程等项目建设。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建成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快省妇幼保健院门诊楼等项目建设,开工建设省人民医院门诊楼、洛阳正骨医院病房楼等项目。加强农村卫生医疗体系建设,再安排200个农村中心卫生院改造。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抓好河南艺术中心和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建设,加快推进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领域的企业化经营。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继续加强沿黄“三点一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生态景区连线连片开发。
  高度重视经济发展所面临的人口、资源、环境等问题。继续保持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加强生态建设,努力完成退耕还林等重点林业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实施绿色中原建设规划。搞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水质和小浪底库区生态保护,加强黄河、淮河、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推动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铝土矿、煤炭等矿产资源的勘探、管理及合理配置。综合运用产业政策、电价调控、土地征用、环境容量等手段,严格控制能耗高、污染大、资源约束性强的生产能力盲目扩大,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积极推行节水、节能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强化安全生产,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扩大就业和消费,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
  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全面落实财政资金投入、信贷支持和税费减免等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积极拓展就业领域。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培育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吸纳劳动力就业。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完善城镇就业再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城乡平等就业。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两个确保”,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强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继续扩大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覆盖面,全面推行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大力发展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事业,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继续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对因病致贫返贫农民实行医疗救助,对特定传染病患者免费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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