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要严格执行《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认真贯彻国家的土地保护政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基本农田这条红线,确保基本农田保护区落实到村组、农户和地块。在加强对现有耕地保护的同时,切实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加快宜农荒地的开发和工矿废弃地的复垦,力争每年开发复垦30万亩以上,保持耕地面积长期稳定。进一步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实现耕地补充从数量型向数量、质量、生态并重型转变,确保我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积极争取国家对我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资金投入,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加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收缴力度,确保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资金投入。
五、实施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省委、省政府决定对粮食主产县种粮农民实施直接补贴,补贴的重点是优质粮部分,目的是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多种粮、种好粮。今年,将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安排7000万元专项资金,在全省前70位粮食生产县中选择有基础、有潜力的20个大县作为试点,按照杂交水稻、优质粳稻、籼稻每亩15元,杂交玉米每亩1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要求补贴县的补贴面积单产比去年增加50公斤,总产量也要相应增加,努力建成国家优质专用粮食基地。试点县必须于4月份制定实施方案逐级报批,5月份资金分配下达到各有关县,上半年全部补贴资金要直接兑付到种粮农产,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各级政府要提前向农民宣传这项政策,让农民尽早知道。
六、落实农业税率降低的政策。今年全省农业税率要在去年农村税率改革后核定的农业税税率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全省农业税减收1.1亿元的财力缺口,将按照减收数的80%实行转移支付补助到县。补助资金除中央的转移支付外,不足部分由省财政筹措解决。有条件的地方,如果财力允许,也可以自费进行免征农业税的改革试点。
七、退耕还林由补粮食改为直接补现金。根据国务院有关退耕还林直补精神,从今年起,原则上将退耕还林由补助粮食改为直接补贴现金,每亩折现240元,直接补助退耕农户。粮食折现补助1.60元/千克,其中,由中央财政负担1.40元/千克,0.20元/千克的粮食调运费转为对农民补助,由省财政承担,每年分两次拨付到各有关地州市。对有困难需要补助粮食的农民,也可以补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