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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加强我省区域规划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十一五”规划工作的部署,切实把加强区域规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编制环杭州湾地区产业带发展规划、温台沿海地区产业带发展规划、金衢丽地区生产力布局和高速公路沿线产业带发展规划为契机,全面展开和深化我省各个层次的区域规划工作。当前,要着重配合国家发改委做好长三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省内以中心城市为依托的都市经济圈、经济联系紧密的城镇密集地区、重要的国土开发整治地区和生态环境保护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确定的重点地区的区域规划工作。
  二、区域规划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八八战略”,根据区域经济优势和环境资源承载能力,合理安排区域生产力布局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城乡一体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服务。
  (二)基本原则。
  1.有利于区域整体发展的原则。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从有利于发挥区域优势、形成区域特色、保持经济功能区的相对完整性出发,合理确定区域规划的地域范围和类型,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和城乡体制分割,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共同提升区域经济整体竞争力。
  2.有利于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强化产业、城乡、生态的相互融合,通过对产业和人口集聚、基础设施网络、生态环境系统等的统筹,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3.有利于区域有序发展的原则。着重处理好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关系,兼顾效率优先和公平发展。注意各级各类规划的相互协调和衔接,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综合规划,区域规划服从总体规划。
  三、区域规划的内容和特征
  (一)区域规划的内涵。
  区域规划是以特定经济区域为对象而编制的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特定经济区域的细化和落实,是战略性、空间性和有约束力的规划,是指导和协调区域内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地方发展规划的依据。
  (二)区域规划的主要内容。
  1.提出区域发展战略。在详细调查当地发展条件和外部发展环境的基础上,综合论证规划区域在地域分工中的地位和作用,分析研究人口、经济增长和环境资源承载能力,明确提出区域发展的战略目标、战略重点、空间开发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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