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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等四部门关于救灾和低保资金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1)西安市:周至县从救灾款中拿出15.81万元,用于县变压器厂拆迁户的补助。
 (2)宝鸡市:2002年6月和2003年12月,市上从中、省救灾款中拿出20万元,分别捐赠给汉中和渭南灾区;2002年,凤翔县向范家寨乡跨世纪苹果园下拨救灾款1万元;2003年9月,凤翔县给全县9个乡镇102个受灾的日光温室大棚下拨救灾款7.07万元。
 (3)咸阳市:2003年,淳化县从救灾款中拿出1万元,用于公路工程建设负伤民工救治;拿出7万元,用于气象局的防雹工作;拿出9.6万元,拨给县上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拿出1.296万元,用作全县18个村建村碑的费用;拨给县残疾人联合会5000元。
 (4)铜川市:从救灾款中共拿出55.5万元,挪作它用,其中给慈善协会20万元,给市社会福利院8万元,给市收容站2万元,给陕南灾区捐赠15万元,给市民政局5万元,支付汽车维修、油料等费用2万元。耀州区用3.5万元救灾款支付区气象局防雹经费。
 (5)渭南市:市民政局2002、2003两年从救灾款中拿出35.29万元,支付救灾工作、车辆维修、会议培训等费用。华县用救灾款支付防汛演习、租车、油料等费用1.5266万元。华阴市用救灾款支付车辆保险费3万元、无名尸安葬费1.5万元。
 (6)延安市:子长县从救灾款中支付百货公司火灾救助费48万元,支付农村低保资金47万元,发放贫困大学生救助款8万元,用于防非典6.5万元,拨给残联0.95万元用于购置办公用品。
 (7)榆林市:市上2002年安排10万元用于城市流浪和乞讨人员救助,2003年从救灾款中支付收容遣送费用4万元、工作经费23万元,从救灾捐赠款中安排5万元用于儿童福利院防非典工作。神木县用2.28万元救灾款支付交通事故赔偿费用,从救灾款中拿出13万元,用于低保对象低保金的发放。
 (8)汉中市:2002、2003两年分别给市电影公司、市卫生局、教育局、残联、药监局、信访局及一些困难企业拨付救灾款86.2万元。
 (9)安康市:从社会捐赠款中,拿出1万元用于残联培训;拿出3万元,用于引水工程救助。旬阳县用救灾款1.2123万元支付救助站维修费用。
 (10)商洛市:2003年,市上从救灾款中拨给市残联10万元,作为培训费;给市卫生局拨付45万元,用于防非典;慰问抗洪抢险部队11万元。2003年,丹凤县从救灾款中拿出5万元,拨给县卫生局用于防非典。
 (11)杨凌示范区:2002年,区上从救灾款中拿出1.13万元用于示范区慈善协会资助贫困学生;拿出8.038万元给杨陵区农村发展和农业增收办公室,用于大棚建设;拿出15万元用于杨陵区大棚受灾补助;拿出2000元用于省石油化工建设公司困难工人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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