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重点流域和地域的污染防治
1.继续加强淮河、巢湖流域污染防治。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巩固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成果。加快淮河、巢湖流域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流域各市、县实施截污、减排、引水、节流、生态等有效措施,对污染严重的制浆、酿造、制革等行业实行关小上大,有效控制入河入湖污染物总量。加大禁磷力度,推广有机肥和沼气能源,促进土壤肥力再生,控制面源污染。到2007年,淮河流域干流水质COD要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主要一级支流COD要达到地表水Ⅳ标准;巢湖水体和主要支流高锰酸盐指数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遏制湖体水质富营养化加重趋势。
2.加强重点地域生态环境整治。整合淮河、巢湖流域现有水系及闸坝工程,沟通江淮水系,保护和逐步恢复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自然水系及湿地,实施巢湖湖滨带人工修复工程和湖岸崩塌治理工程。加大主要矿区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力度,编制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计划,进行矿山开发复垦,废弃土地要限期恢复整理。
3.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城市内城河(湖)综合治理,逐步建设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推广中水回用。到2007年,省辖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其中合肥市要达到70%以上,省辖市市区主要内城河(湖)水质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县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0%;城市饮用水源达标率达到95%以上。
加快城市空气污染治理,重点治理酸雨控制区的大气污染,实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新建燃煤火电厂全面实施脱硫工程。到2007年,两控区内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00年减少20%,其他地方减少10%,降水酸度和酸雨发生频率有所降低。实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危险废弃物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理工程,提高城市垃圾处理能力,建设一批城市危险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到2007年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
4.建设全省环境监测信息网络系统。建立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河流市际交界断面、重点污染源监测监控体系,增强远程自动监控能力。加强放射性废物库的建设和辐射环境的监测与管理。建立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增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生态环境建设1.构筑绿色生态屏障。进行生态公益林、兼用林、商品林功能划分和分类管理。在山区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采取自然封育为主、人工造林为辅,恢复天然植被,退耕还林,有计划地改造纯林为混交林,增加天然林面积。恢复和保护山区、库区森林植被,禁止采伐森林,毁坏植被。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重点建设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建20个左右省级和一批市级自然保护区,使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1%。
2.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建设皖西大别山区、皖南山区、新安江源头等水源涵养区;建设沿江湖泊群、淮河湖泊洼地和巢湖等三个重要湿地水域生态功能保护区。重点建设国家级淮河调蓄洪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对这些区域的现有植被和自然生态系统应严加保护,防止生态环境的破坏和生态功能的退化,对已经破坏的要组织重建与恢复。
3.治理水土流失。防治土壤贫瘠化、盐渍化。分区治理水土流失,规划建设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加强对皖河中上游、大别山北坡五大库区、新安江中上游山、丘区,青弋江、水阳江中上游等地区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小流域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重点治理江淮分水岭地区的水土流失。到2007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00平方公里,减少流失面积9%。
4.修复、保护水生态环境。规划、整合沿淮行蓄洪区,有计划地实施蒙洼和城西湖重点行蓄洪区退田还湖还水,扩大淮河泄洪能力和湖泊洼地的蓄水库容。通过移民建镇,实施华阳河湖群及丹阳湖、南漪湖等湖泊退田还湖,保护沿江两岸天然湖泊湿地。合理布局地下水抽水设施,控制、减缓淮北地下水沉降速度,对地下水严重超采区,要划定禁采区。实施巢湖生态水位管理,保护滩涂和湿地,改善巢湖水质。
5.综合治理矿区生态环境。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原则,对已闭坑矿井、废弃土地和塌陷区实行限期恢复治理制度。重点进行两淮煤矿区、马鞍山铁矿区和铜陵有色金属矿区等四大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矿区塌陷区生态恢复。所有已闭坑的矿井和废弃土地要限期恢复治理。
(六)建设城乡生态家园
1.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加快合肥现代化大城市生态基础工程建设,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功能区域均衡发展,提高城市首位度;加快马鞍山、芜湖、铜陵、池州、安庆等皖江城镇群建设;加快发展以阜阳、毫州为重点,以铁路和高速公路为纽带的皖西北城镇群;以蚌埠、宿州、淮北、淮南、滁州为重点的京沪铁路城镇带;以及黄山为中心的皖南生态旅游城镇群的建设。重视保护市区土地、湖泊、河流及水系、文化遗产和古树名木,提高城镇文化品位。把建设生态经济城镇作为生态省建设总体布局的核心,重点规划建设合肥森林生态城市、马鞍山山水园林城市和黄山旅游生态城市。到2007年初步形成全省功能明确、各具特色的生态城镇体系雏形。
2.推进绿色社区建设。城市生活小区要尽量利用原有地形、地貌、地物,楼房要以山势、以水就势布局,采取缓坡式或台式,营造台地小区氛围。景观要利用原有的山石、水系、树木等自然风景和文物古迹造园。严格控制小区建筑密度,尽量做到有充足的日照、清新的空气、良好的通风条件和洁净的水面,有布局合理的体育锻炼、休闲和儿童活动游戏场地等。大力推广生态住宅。有组织地开展户外环境改造和社区环境卫生工作。倡导生态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倡居民使用太阳能、环保地板砖等节能、节水型建材和装饰材料,增强居民生态意识和参与能力。
3.加强生态村建设。鼓励在居民点周边和道路、河道、堤坝等空地植树造林,净化和美化农村居住环境。鼓励农民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发展生态安全农业,提高农业效益。通过政府推动和资助,加快农村改水、改厕进程,推广秸秆及其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加快农村沼气建设,实施“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到2007年,全省建成100个省级生态村。积极推行集约的生态化养殖模式,大中型畜禽养殖场畜禽粪便及养殖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达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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