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倡导绿色消费方式,引导消费观念的转变,增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在食品消费上,提倡食用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不食用野生动物;在建筑材料上,注重使用绿色建筑材料;在生活日用品方面,鼓励购买通过生态标准认证的商品;通过调整消费结构,扩大绿色产品有效需求,引导人们改变消费习惯。倡导创立生态环保型生活环境,鼓励有利于身体和身心的健康消费;鼓励进行教育科研、文艺探讨、体育欣赏等知识型消费;鼓励有利于降低纸币消费污染的信用型消费。
五、生态省建设优先发展重大项目
(一)生态工业工程
主要是建设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重点生态工业园区项目、重要绿色工业产品开发项目、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工业污染治理项目等。
(二)生态农业工程
主要是建设有利于发展生态农业的基础设施项目、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开发项目、生态农业和精准农业示范区项目、农药和化肥减量及配方使用技术推广项目等。
(三)生态林业工程
建设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公益林项目、封山育林项目、退耕还林项目、平原绿化项目、绿色长廊项目等森林生态网络项目,速生经济林和生态防护林项目、林产品开发项目、林业灾害防治项目等。
(四)生态旅游工程
利用生态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重点建设促进旅游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与旅游业发展相结合的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主题公园项目等。
(五)生态水系工程
重点建设防洪排涝、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防洪保安项目,建设防旱抗旱、调节气候、调节水源的大中型水库等设施,建设保证城市供水和农村人畜饮水的清洁水源工程,继续建设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湿地自然保护区项目、节水项目、气象预测和气象控制项目等。
(六)清洁能源工程
深度勘查煤炭、石油、煤层气资源,建设核电站等清洁能源项目,实施传统能源技术改造、锅炉等设备改造项目,开发利用为农村和城镇居民生活服务的沼气、太阳能等生物能源,建设重大能源节约项目等。
(七)环境治理工程
建设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固体废弃物处理、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项目、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矿山生态环境重建与综合治理项目、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等。
(八)生态家园工程
主要建设生态城镇和生态社区项目、重要城市园林项目、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保护项目,建设生态村庄项目、农村改水、改厕、改圈和沼气项目、生态移民项目。
(九)生态文化工程
重点建设生态教育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等设施,普及生态文化知识,建设生态文明宣传设施项目,创建绿色学校。
(十)能力保障工程
重点建设重大科技攻关及示范项目、生态环境监测预警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地质、气象、病虫害等灾害预警预测系统,资源可持续利用系统,生态示范区项目等。
以上十大工程约为70个大类项目,静态总投资约近2800亿元,到2020年基本建成。
六、生态省建设的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
省政府成立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生态省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事机构,就生态省建设的具体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省直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整体推进生态省建设。
建设生态省的组织实施工作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纲要》的精神,制定生态市的建设规划、生态县的实施计划;省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本部门的行业规划。逐级分解落实生态省建设目标任务,实行定期考核。进一步改进干部政绩考核办法,既要考核经济发展方面指标,也要考核社会发展方面指标,特别是要加强对促进生态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等方面情况的考核。
(二)建立健全法规,加大执法力度
建立健全法规体系。加强生态省建设方面的立法工作,研究制定一些新的法规和规章,重点制定生态省建设、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饮用水水源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加快修改完善现有规定,不断完善、配套生态省建设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形成一套完整的、具有安徽特色的生态省建设法规体系。各市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地方性规章制度,把生态省建设工作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各级政府和执法部门依法行使管理职能,注意发挥新闻单位、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作用。各级政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分专家组成执法检查组,开展生态省建设执法检查,对违反生态省建设法规的责任人进行质询,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造成重大损害或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查处。
(三)完善经济政策,发挥市场调节
完善生态产业政策。制定生态经济建设产业指导意见,定期修改和发布优先发展的产业、产品、技术与工艺目录和生态产品标准。培育生态产品品牌,鼓励和支持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型项目,鼓励发展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新型能源、新型建筑材料、新型环保材料等产业,在投资、融资和其它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实施生态补偿政策。对因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而损害生态功能和生态价值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生态补偿费。进一步落实退耕还林的有关政策措施,继续深化林地产权制度改革,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切实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完善价格和收费政策。建立有利于引导各类利益主体参与可持续发展的价格调节机制,引导各类要素资源按市场规则进行配置。通过价格调节,引导各类相关利益主体的法人强化节约资源,严格保护城乡生态环境,真正发挥价格机制在资源的市场供求和可持续利用等方面的调节功能。
(四)改革投资体制,拓宽融资渠道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把生态省建设资金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保证逐年有所增长。对于生态保护和建设、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生态环境监督能力建设等社会公益型项目,要以政府投资为主体,实施多元化投资。重大的生态省建设项目应优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