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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的通知

  防治水污染。实施重点区域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快淮河、巢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重视长江水系和新安江水系的污染防治。加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保护好饮用水源。到2020年,所有水体达到地表水II类标准,大、中、小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80%、60%。
  治理大气污染。严格控制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减轻烟尘、粉尘、扬尘污染,不断改善城市大气质量。实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逐步推行二氧化硫排放许可证制度,制定城市机动车排放标准,严格实行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到2020年,所有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以上标准。防治固体废弃物污染。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清除“白色污染”,积极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建设城市危险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工程。到2020年,城市垃圾处理率达到90%以上。
  防止辐射及其它污染。加强核安全、辐射安全的监管,防止放射性污染和电磁污染。扩大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解决噪声扰民问题。
  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促进畜禽粪便资源化,确保养殖废水达标排放,限制氮、磷严重超标地区的氮肥、磷肥施用量。
  3.创建生态城镇,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推进城镇化,促进人口和产业集聚。结合人口、产业布局和资源环境条件,优化城市布局,着力塑造各具特色的生态城市。强化以城市为中心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增强中心城市的集聚效应和辐射功能。在城镇化进程中要切实保护好各类重要生态用地。大中城市要确保一定比例的公用绿地和生态用地,深入开展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加强城市公园绿化带、片林、草坪的建设与保护。至2020年,城镇化水平达到50%以上。
  着力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治理畜禽粪便污染,抓好村庄居住环境“脏、乱、差”治理,积极开展秸秆气化、固化等综合利用,杜绝秸秆焚烧,促进农村绿化等公益设施建设,保护和修缮具有人文历史价值的文物古迹。农居建筑要充分体现地方建筑特色与风格,着力追求建筑风格与自然风貌和谐一体。
  (四)建立稳定可靠的保障支持体系
  1.建立生态安全保障架构
  继续构建洪涝干旱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水利骨干工程和防洪保安气象、水文保障工程,基本解决淮河流域及江淮分水岭地区的干旱问题。健全城市防洪工程,保证大中城市、重点工矿区、交通干线等安全。重视大中城市水源地建设和水源地保护,建立城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
  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恢复工程。在地质灾害多发地区,土地征用和项目建设中严格实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地质灾害防治内容要与在建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控制皖北缺水地区城市采用地下水,防止地下漏斗引起城市建成区地面沉降。
  加强生物安全。保护沿江、沿淮湖泊湿地、皖南山区和皖西大别山区、丘陵平原地区的生物多样性。控制外来物种入侵,对引入外来物种和转基因动植物种源进行生物安全影响评估。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力度,到2020年,自然保护区占全省国土面积比例达到6%以上。
  2.加大科技支撑力度
  注重生态技术的基础研究。开发一批对生态保护、生态经济有重大影响的关键技术,加强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湖泊富营养化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以及生态修复等重大关键技术的创新研究与科技攻关。支持现有的与生态省建设相关的国家、省重点工程实验室和研究中心开展生态科技原创技术研究和各类生态经济模式设计的研究与开发,逐步建立一批在生态农业、清洁能源、中药产业化、环保技术等生态经济和环境保护领域具有权威性的研发中心。
  推进生态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生态科技示范。引进国内外适用的生态技术,推进生态科技成果产业化。重点推进清洁工艺、环保设备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以及生态农产品加工、绿色环保型农用生产资料的产业化。加快发展各种类型的生态产业技术中介机构,鼓励企业与大学科研单位创办生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生态经济促进中心。
  建立健全生态省建设标准体系、认证体系、技术服务体系。建立全省各行业以及生态功能区、生态城市、生态社区、生态住宅等绿色标准体系,明确生态省建设的技术标准与规范。建立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监测、服务和科技示范体系,消费性工业产品的绿色认证体系,建立健全生态社区、生态城镇、生态旅游区的评价标准体系、检查监督体系和认证机构体系。
  3.健全管理决策机制
  建立健全生态省建设决策与管理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结构调整和生产力布局规划,作出资源环境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时,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和生态省建设各项规范标准。
  建立生态环境监测预警系统。整合环保、气象、水文、国土资源、农业、林业等行业监测网络,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对全省生态环境、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农林病虫害等生态安全因子跟踪监测,及时预警预报。
  重视培养人才,增强发展后劲。加快培养一大批熟悉生态经济和环境保护的科技人才。完善科技人员分配制度,加大对有贡献的科技人员的奖励力度。注重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技术教育,为生态经济发展培养大量的中初级实用技术人才。
  (五)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态文化体系
  1.培育生态文明观。
  加强生态文明的研究、宣传与教育。积极开展生态哲学、生态伦理、生态文化、生态经济方面的理论研究;加大生态文明宣传,提高公众的生态意识,增强人们的生态观念;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和生态文化工程建设,培养符合生态文明的生活习惯;培养和提升公众的生态文明素质,树立科学、文明生态观念的任务。
  倡导绿色文化。加强文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充分挖掘和保护老庄文化、徽文化等历史人文遗产。兴办绿色学校,开办大中小学生的生态夏令营。开展青年环保志愿者行动和绿色家园创建活动,使善待生命、善待自然的生态伦理观和生态文化理念深入人心。
  2.倡导绿色生产观。
  引导企业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实现企业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有机结合。试点推行企业绿色生产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制,建立完善企业绿色管理考核制度,使之与企业总体经营管理目标有机融合。加大绿色管理的学习培训、设立分级绿色管理部门和其它相关专职职能部门等多种组织设计与再设计措施,建立健全企业绿色管理组织,造就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具备绿色生产经营管理技能的领导者和企业家,以企业为主体推进绿色生产。
  3.弘扬绿色消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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