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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7实施“企业家培养工程”。依托高校和大型企业建设培训基地,加快培养造就一批熟悉国际国内市场、具有参与国际竞争能力的优秀企业家。支持和鼓励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到境内外高校、大型企业学习培训。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库。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后备人才的培养,大胆使用青年经营管理人才。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经营者和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制定和实施符合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需要的经营管理人才培训规划。积极鼓励支持各类企业面向国内外公开选聘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8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工作。研究制定《安徽省省属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以推进企业经营管理者市场化、职业化为重点,坚持市场配置、组织选拔和依法管理相结合,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方式。研究制定职业经理人资质认证标准和市场准入规则,逐步实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鼓励经营管理人才向困难企业流动。贡献突出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任职年限可适当放宽。
  9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考核评价体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积极开发和应用适应不同类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考核测评技术。围绕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突出对经营业绩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建立和完善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考核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的综合考核制度。逐步推行以业绩评价指标为重点,包括管理评价指标和个人评价指标“三位一体”的综合考核方式。完善反映经营业绩的财务指标和反映综合管理能力、个人素质等非财务指标相结合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体系。
  四、坚持培养与引进并重,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10着力培养造就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坚持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并重,大力构筑“安徽杰出人才工程”,重点培养造就一批与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起步阶段重点任务相适应,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在全国同行业处于领先位置的优秀人才群体。着眼中长期人才发展战略的需要,实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工程”,每年重点资助100名35岁以下、获硕士以上学位的优秀青年人才到国内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深造。
  11面向国内外大力招才引智。畅通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高校毕业生在我省择业,可以先落户,后找工作,人事档案由其落户所在地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并提供2年的免费代理。积极采取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开发引进等多种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鼓励国内外高层次人才采取柔性流动方式来我省兼职、咨询、讲学、研发或进行技术承包、技术合作、技术入股、兴办企业等。鼓励用人单位以岗位聘用、项目聘用、任务聘用和人才租赁等灵活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智力。对通过柔性引进来我省创业或服务的高层次人才,发给“特聘工作证”,本人和配偶、子女享有当地居民的一切待遇。对外籍高层次人才,实行地方“绿卡”服务,保证来去方便。
  12加快人才发展和创业载体建设。加快合肥“中国科学城”建设,抓好安徽大学“211工程”和省级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及学位点建设,力争到2007年,我省省属院校博士学位授权点达到30个以上,省级以上重点学科设特聘教授和讲席教授岗位100个以上。加快开发区、科技园区、工业园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建设。积极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做大做强。加大重点试验室和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建设力度。鼓励大型企业建立研究开发机构。制定更加切实有效的政策和措施,支持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中央在皖高校、科研机构的建设与发展。鼓励和支持国内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来我省设立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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