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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努力造就高素质的党政人才队伍
  4大力推进党政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工作。把干部教育培训放在更加重要的地位,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格局。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定执政为民的政治立场。加强以提高创新能力为重点、以胜任本职工作为目标的知识更新培训和相关能力培养。整合和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力量,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资源的利用效率。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5年内将所有党政干部培训一遍,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5年内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每年选拔50名左右处级以上优秀年轻干部到国外学习培训。加大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和贫困地区任职、挂职工作力度,定期从省直单位和市县选派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适应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需求,实施“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培养行动”计划。
  5进一步完善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录用制度。深化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完善选任制,改进委任制,规范考任制,推行聘任制。注意选拔任用熟悉经济管理、财政金融、外经外贸、法律、城市管理和信息科技知识的干部,尤其要注重选拔任用既懂党务工作又懂经济工作的复合型党政正职领导人才,选拔任用经过多个岗位锻炼、经历和经验比较丰富的领导人才。注意选拔到村任职的优秀选派干部充实县乡领导班子。每年公开选拔一定数量的优秀博士、博士后到党政机关工作。经公开选拔进入党政机关的博士,可直接担任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或领导职务,博士后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相应职务,职数已满的可暂超职数配备。加大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的力度,为优秀年轻干部成长提供“快车道”。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市厅级和县处级后备干部队伍。加大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力度,党政机关中层干部全面推行竞争上岗。逐步推行职务任期制,建立和完善正常退出机制,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建立健全在不同地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之间统一培养调配使用干部的工作机制。坚持并改进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每年公开招考一批优秀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到乡镇、街道工作。县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要优先从选调生和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中选拔。
  6建立党政人才政绩考核体系和考核评价标准。党政人才的评价重在群众认可。制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党政人才岗位职责规范,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和评价标准。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完善党政干部年度考核制度,坚持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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