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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4年省级预算和各地预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4年省级预算和各地预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政发[2003]113号 2003年12月4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编制200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3〕25号)精神,现就编制2004年省级预算和各地预算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4年全省财政经济形势分析和编制2004年预算的总体要求
  2004年,我省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国家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都将对我省经济发展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国内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市场竞争将会更加激烈。从国内看,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改革、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下岗再就业问题比较突出,新增就业岗位难以满足需要。从省内看,经济发展面临许多挑战,经济运行中许多深层次矛盾将进一步显现。受自然灾害、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和粮食等农产品价格波动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国有企业改革任务艰巨,社会总体需求仍未转旺。初步预计,2004年我省经济将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物价总水平比2003年略有上涨。
  2004年财政收支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但收支矛盾仍相当突出。从收入方面看,落实再就业、西部大开发、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减轻农民负担等税收优惠政策,会直接影响到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从支出方面看,财政预算安排要体现保稳定、保运转、保改革、保重点。保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做好“两个确保”、城市“低保”和再就业工作,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落实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政策,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推进农村卫生工作等,都需要大量增加支出。
  根据对2004年财政经济形势的分析,编制全省2004年预算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委会精神,继续落实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西部大开发战略,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落实就业和再就业的政策措施,促进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要依法治税,从严治税,加强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要按照公共财政要求,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和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大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保证重点支出需要。要继续深化财政改革,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改革,逐步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规范、透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要进一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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