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3月23日,实施日期:2011年3月23日)废止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省信用合作协会
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
(黑政办发[2004]9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省农委、省信用合作协会《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4年3月31日
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的意见
(省农委、省信用合作协会 2004年3月3日)
农村信用社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以来,方便了农民贷款,增加了农业投入,深受广大群众欢迎。但是,在推行过程中,还存在工作开展不平衡、资金供求矛盾较大以及出现信用风险等问题。为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发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作用,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做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离不开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当前,农村金融服务,尤其是农户信贷资金主要依靠农村信用社。实践证明,农村信用社开展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有利于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有利于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促进农村信用文化建设;有利于推动农村信用社明确经营方向、转换经营机制。各级政府和农村信用社应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巩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
二、努力扩大农村信贷投入规模
增加资金有效供给,是缓解农村信贷资金供求矛盾的根本途径,也是充分发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作用的重要保障。各级农村信用社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进一步扩大农村信贷投入规模,不断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信贷资金需求,尤其是防止出现信用户无法得到规定额度贷款的问题。一是要大力吸收储蓄存款。农村信用社要坚持走街串户上门服务、建立吸储目标责任制等行之有效的办法,还要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不断提高装备水平,改进服务,采取多样化的促储手段,增强与其它金融机构的吸储竞争能力。县乡政府要动员县乡干部积极开展支农储蓄活动,不断增强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实力,确保储蓄存款逐年稳步增加。二是积极清收陈欠贷款。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加大不良贷款的盘活力度。农村信用社要成立经营不良资产的内部机构,专门负责实施清收。各级政府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各职能部门要积极为清收不良贷款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加快活化陈欠贷款,使信贷资金发挥更大作用。三是积极争取资金调剂。省信用合作协会要积极向人民银行申请,争取更多的支农再贷款。各级农村信用社要加强区域之间的合作,通过拆借增加总量,调剂余缺。有关部门要做好协调工作,争取邮政储蓄存款转存农村信用社,确保今后信贷资金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
三、进一步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