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2010年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1月23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23日)废止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湘政发[2004]9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02]16号文件精神,加快我省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全面实施科教兴湘战略,特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职业教育的重要性,明确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任务和目标
1、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在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人力资源开发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中具有重要作用。我省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根本任务是,培养数以千万计高素质的各类专门人才,为全省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建设服务,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服务,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各级政府和全社会要充分认识职业教育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措施,大力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2、从现在起到2010年,是我省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与职业教育密切相关的就业和再就业需求将日益增长,城乡就业体制将发生深刻变化;中、高等教育规模将进一步扩大,社会接受高层次教育的需求将持续增长。与此同时,高中阶段将面临生源高峰期和高峰期之后的生源大幅回落。我省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的客观趋势,将为我省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极大的机遇,也对我省职业教育体制创新、制度创新提出了迫切要求。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以就业为导向,布局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特色鲜明、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我省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是:到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达到35万人左右,在校生达到100万人左右;高等职业教育年招生达到20万人左右,在校生达到60万人左右,其中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达到20万人左右;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年培训农村劳动力500万人次,年培训城镇在职职工200万人次,年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0万人次。
二、推进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